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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术侦查的完善措施
作者姓名:赵小锁  谢晶  张景茹  马倩
作者单位:[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刑事司法教研室 [2]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05级法学一班 [3]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06级硕士研究生
摘    要:综观域外的做法和我国《国家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技术侦查是指近几年新出现的侦查手段: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者录像等。本文认为,应该把那些适用于所有犯罪案件的取证手段(指法医鉴定、物证鉴定、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勘验、检查等),称之为常规侦查。这些侦查手段虽然也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但却因不具有秘密性特点因而不能称之为技术侦查。那些仅适用于特定犯罪案件的带有高科技含量且采用秘密手段取证的方法(指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和秘密录像等),称之为技术侦查。可以预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些新的先进科学技术也将会随之被引入刑事侦查领域。

关 键 词:技术侦查  先进科学技术  《人民警察法》  《国家安全法》  秘密拍照  电话监听  侦查手段  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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