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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借鉴的香港文官制度
作者姓名:吴育频
作者单位:贵州省工商联
摘    要:在香港,文官指的是那些被列入政府工资级别之一并直接由财政司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半官方机构,如地下铁路有限公司),人数约有17万,占香港总人口的3%。多年来,香港已形成一套科学严密的文官管理制度,这对即将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内地来说,很值得借鉴。 一、文官机构设置 在香港,中心机构和局一级都有管理文官的机构,而最有权威的公共人事管理部门,是政府布政司的文官事务署。该机构拥有大约430多名职员,由文官署长领导。该署由三个处组成:1.任命处,负责对文官的任命及退休金的发放,管理范围包括从行政机构、执行机构到公务员及秘书等各级文官;2.人员管理处,负责人事纪律,劳务关系及文官的培养;3.文官工资和工作条件处,负责制定工资政策、工资结构及等级和其它补偿形式。文官事务署在上述诸方面负责领导工作并负责监督政府内50多个部门的人事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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