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子道德经》中的“道、一、二、三、万物”问题之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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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安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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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湾师范大学国文学系,台北,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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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老子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诠释,历代学者和当代学人众说纷纭,然皆难以全善。由自然哲学诠释与本体诠释学的对比,可以概括提出一崭新诠释之可能。关联到老子之"有、无",而论述如何由"不可说"而"可说",进而由此"可说"而"说",再进一步由此"说"而"说出对象",进而由此而"说出对象"而"执之成物"来;此正可以"隐、显、分、定、执"五阶段说之。将对应于《易传》"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参之,两者所涉为同源互补。此与"存有三态论"之由"存有的根源"而"存有的开显",进而为"存有的执定",可见道家旨在成就一套"存有的回归之道",而这样的回归之道即隐含着一"存有的治疗学"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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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子 道德经 本体诠释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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