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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社会中的性别平等
作者姓名:高桂贤
摘    要:公民社会的构成要素是公民社会里的公民都享有政治国家无权侵犯和剥夺的基本人权。培育公民社会意味着社会运行中的双性参与,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性别平等的正义理想不主张让女性生活在男人的世界里,简单地追求男性的理想。应以公民资格为基石建构一种性别平等的理想状态。

关 键 词:公民社会  性别平等  女性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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