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谎结论的可采性在美国的演变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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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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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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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证据法视野下的测谎研究”(:15BFX097),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测谎结论的证据效力研究”(:2013QN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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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测谎结论的可采性在美国经历了从弗莱伊规则的严格排除,到道伯特规则的全面开放,再到谢弗尔之后两极分化的演变.谢弗尔案之后,具体个案中测谎结论的可靠性成为决定测谎结论可采性的关键因素.我国没有关于测谎结论法律地位的明确规定和统一认识,法院对测谎结论的处理方式迥异.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对测谎结论可采性的做法,在承认测谎结论证据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法官对具体案件的严格审查,采纳或排除测谎结论,并确定测谎结论的作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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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测谎 测谎结论 科学性 可采性 证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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