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诉讼看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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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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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铁路局卫生环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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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制度。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事采取的能直接发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有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许可等。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处理的行为;三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只能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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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 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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