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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育与应对司法考试的反思——以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司法考试调研报告为基础
作者姓名:杨健  秦亚东  刘睿博
作者单位:1.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150040
2. 吉林大学,长春,130012
3. 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150028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普通院校本科法学教育应对司法考试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但现实中出现就业难的窘境,而司法考试是大多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应该是协调发展,尽管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法学教育也在应对司法考试中应作出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选拨能解决实际法律纠纷的实务人才,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只有如此,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才能达到完美的契合的理想状态。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  法律思维  法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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