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好喜庆、祥和的佳节,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0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字〔20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市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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