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纠正若干地区银行、信用合作社在吸收存款、扩大股金工作中强迫命令现象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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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春季,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在组织农村资金、发放农业贷款等方面作了许多任务作,在支持农业合作化和农业增产运动,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困难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今年春季若干地区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在组织农村资金、支持农业增产运动的同时,工作中也发生了若干强迫命令的现象。有些地方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在发放农业贷款、发放农村救济款的时候,在支付预购定金、支付农副产品的价款的时候,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强行向农民扣回各种款项。扣款的项目达20多种,包括:应摊的生产合作社股金,应缴的公债款、树苗款、耕牛保险费等,甚至有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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