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的再认识 |
| |
引用本文: | 虞崇胜,刘猛.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的再认识[J].学习与实践,2012(3):56-61. |
| |
作者姓名: | 虞崇胜 刘猛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政治文明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04&ZD016 |
| |
摘 要: | 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不仅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而要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不仅需要联系人民政协的性质,还要抓住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关键之点,更要厘清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客体关系、民主监督与发扬民主的关系、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关系。因此,有必要结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际,重新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
|
关 键 词: | 人民政协 民主监督 异体监督 相互监督 党派监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