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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社会建设地方立法基本框架研究——以武汉市两型立法为例
引用本文:陈震.两型社会建设地方立法基本框架研究——以武汉市两型立法为例[J].学习与实践,2012(5):64-70.
作者姓名:陈震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2010年武汉市发改委和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合作的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及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制度创新课题“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地方立法研究”的最终成果之一
摘    要:将两型社会建设提高到基本国策的战略地位,这一开创性事业具有前所未有的挑战性,而法制应是其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和保障之一。作为实验先驱的武汉,在两型法制缺失以及法制建设需要创新的现状下,必须充分运用试验权,强化地方立法,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重点长远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两型立法框架,逐渐形成完备的两型社会立法体系。

关 键 词:资源节约  环境保护  地方立法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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