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大关系》经济-科技伦理辩证法思想及其对基本现代化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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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爱华.《论十大关系》经济-科技伦理辩证法思想及其对基本现代化的启示[J].学习与实践,2012(8):128-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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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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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科技伦理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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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科技伦理的应然逻辑研究”(12BZX078);江苏省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基地项目“高技术道德哲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科技伦理思想及其当代发展研究”(08JA720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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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伦理思想主要包括须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不同产业之间即重工业、轻工业与农业的伦理关系;二是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伦理关系即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三是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伦理关系,突出地表现为经济发展与国防科技的关系。关于如何处理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伦理关系,这里主要表现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伦理关系。重温《论十大关系》,对于深入研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科技伦理观、深入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超越当代科技-经济-社会-自然与伦理的悖论,推进人-自然-社会与科技-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及伦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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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论十大关系》 经济-科技伦理 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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