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公司之间借新贷还旧贷抵押担保责任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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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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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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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简介2014年4月,A公司、B公司分别与C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390万元,期限1年,在此期间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40万元。2015年7月29日,D公司以向E公司购买食品的名义向C银行借款370万元,李某甲、李某乙(二人系夫妻)除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外,还以其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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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合同 抵押担保 银行借款 借款金额 A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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