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是地方人大在实践中探索、总结的一种监督形式,也是近几年地方各级人大运用得最多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这种评议,有力地促进了被评单位依法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水平;拓宽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渠道,强化了监督力度;丰富了代表活动,提高了人大代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人大制度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其成效是非常显著的。有些地方人大还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使评议规范化、制度化。但从总的来看,目前这项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有些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才能推动工作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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