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该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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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满.我国应该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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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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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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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环境问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解决环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时,便要求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我国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应采取分步走的策略,即先承保突发性的环境侵权行为,待条件成熟时再承保持续性的环境侵权行为。针对环境侵权的危险性、突发性、持续性等因素,应采取强制投保和自愿投保相结合的方式。在给予受害人赔偿时,应实行责任限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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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 民事责任 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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