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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兼论经济法的本质
作者姓名:张莉莉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 合肥230039
摘    要: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着缺陷 ,本文主要从法律的主观方面即价值目标着手分析 ,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该部门法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结合 ,即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它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并进一步对经济法的本质进行了剖析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并以经济活动中的社会整体利益为追求目标的法律部门

关 键 词:法律部门  划分标准  社会关系  价值目标  利益  经济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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