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新认识——兼论经济法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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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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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 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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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着缺陷 ,本文主要从法律的主观方面即价值目标着手分析 ,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该部门法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结合 ,即其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它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并进一步对经济法的本质进行了剖析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宏观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 ,并以经济活动中的社会整体利益为追求目标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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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部门 划分标准 社会关系 价值目标 利益 经济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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