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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未尽告知义务,患者治眼被治成双腿残疾
作者姓名:施舟骏
摘    要:正2014年1月26日,经过医学专家研讨会以及专业结构的鉴定结论,作为主审法官的我对一起因服用激素类药物导致双腿残疾的医疗纠纷进行宣判。坐在轮椅上的当事人宁海拿到了眼科医院赔偿11万余元的胜诉判决书。此刻,正值而立之年、曾经阳光帅气的宁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在为接下来的股骨头置换手术而烦恼。

关 键 词:告知义务  主审法官  眼科医院  股骨头置换  激素类药物  司法鉴定  民事诉讼证据  鉴定结论  举证责任  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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