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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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中,曾新华,刘林呐.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J].清华法学,2012,6(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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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中 曾新华 刘林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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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政法大学 2.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3. 国家检察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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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是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适应我国犯罪活动新变化和加强惩罚犯罪能力的需要.此次修改幅度大、内容多,增、删、改条文共149条.此次修改坚持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使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但也存在权力制约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待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予以弥补和解决,以保证新《刑事诉讼法》得到良性运作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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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修改 尊重和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法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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