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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的行政监察权
作者姓名:王岩
作者单位:国务院法制局政法司
摘    要:行政监察机(以下简称监察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最近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立法形式确认了新时期的行政监察体制、职责、权力,它对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监察机关依法监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监察权是行政权的重要部分。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它代表人民政府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因此,监察权的主体是人民政府。它具有一般行政权的执行性、法律性、强制性、优益性等特征,同时还有不同于一般行政权的特征。首先表现在权威性上,国家监察部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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