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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财产税的功能界定和目标模式的选择
引用本文:崔竹.论我国财产税的功能界定和目标模式的选择[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5,6(4):98-100.
作者姓名:崔竹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北京100091
摘    要:我国财产税的改革已经纳入了议事日程。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财产税的功能应定位在调节财富分配为主,兼顾筹集财政收入和优化资源配置上;财产税的课税原则应明确为全面课征、税负从轻、简化税制和税权划分;财产税改革的目标应确立以物业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为主体,辅之以车船税等税种的模式上。

关 键 词:财产税  改革  功能  原则  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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