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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判决对微信群主的侵权责任认定作出了有益探索
摘    要:“法院基于一般注意义务的理论,从预见可能性、关系的邻近性角度出发,认定群主负有注意义务,并且综合考虑微信群的性质、微信群中侵权言论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群主发布公告是否及时等因素,判断群主是否及时履行了管理责任及是否存在过错,这样的综合考量是适当的。”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廖煥国如是说。

关 键 词:一般注意义务  暨南大学  微信群  预见可能性  综合考量  群主  法学院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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