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新部署,并针对社会治理提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新论断。这一论断实现了从“社会建设”到“国家安全”的发展和跨越,深刻蕴含着从“一体”到“总体”、从“微观”到“宏观”、从“制度”到“价值”、从“静态”到“动态”的多维跃迁。然而,当前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依旧存在着结构性、机制性、制度性、本土性的难题,成为改革创新的瓶颈。因此,有必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从党组织建设、主人翁角色、政府职能、智慧治理等方面完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方案,从而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治理体系,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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