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证明认知目标论的反思与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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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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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2.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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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证言的认知证成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22YJC8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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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证明的认知目标不仅决定了诉讼制度与证据制度的具体设计,而且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法律或司法的期待与信任。关于司法证明认知目标论,我国诉讼法学界基本分为三种观点,即作为传统解释的客观真相论、作为主流见解的法律真相论,以及以意见裁判主义为代表的后真相认知观。在司法证明认知目标中,“真相”仅仅占据有限地位,并且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共识往往十分难得,并非总能如愿实现。因此,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司法证明所立足的正当理由,即证成。推进司法证明认知目标从真相、共识转变为证成,既是对司法证明主体理智能力的尊重,也是顺应认知规律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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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证明 认知目标 真相 意见 认知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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