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少捕、慎押的历史考察及当代启示 |
| |
作者姓名: | 刘全娥 刘晨雨 |
| |
作者单位: | 1.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2.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
| |
基金项目: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专题调研重点课题项目“延安时期少捕、慎押的历史考察与当代启示”(zjdy202204)。 |
| |
摘 要: | 陕甘宁边区保护劳动力的客观需求、先进的革命政治理念与边区法制人物的积极推动,是延安时期产生少捕、慎押司法观念的主要因素。陕甘宁边区以形式灵活的立法确立了少捕、慎押的法律规范,并通过严格逮捕程序、明确羁押要件、推动刑事和解等方式,有效降低刑事羁押人数,形成了少捕、慎押的红色司法经验。当代刑事司法中应当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契合社会需求,完善不捕、不押后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刑事和解程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使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行稳致远。
|
关 键 词: | 陕甘宁边区 少捕慎押 刑事和解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