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既是一种礼俗之治,具有包容贵和、互惠协作的德治精神,也是以乡绅精英为代表的私德之治,在封建专制体制下,最终走向人治;而建立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基础上的现代乡村德治,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德之治,更是一种与法治底线原则相一致的规则之治。乡村自治中德治的有效实现,需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现代德治精神的培育。在尊重地方传统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既要构筑现代乡村德治的传统道德底色,又要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主流道德观,且要在乡村自治中积极推动现代德治精神的实践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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