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4年5月3日,广东省惠州市龙丰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王腾欢在办公楼卫生间里被人用枪杀害;同年9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惠城区支行行长黄俊宜在银行宿舍楼内被人用枪杀害;1995年4月18日晚,惠州海关调查科科长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人用刀杀害。这三宗凶杀案件(以下简称1、2、3号案件),由于作案手段和侵害对象的特殊,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全市居民均对这三宗凶杀案件表现了极大的关注。从三宗案件的社会影响上看,对这三宗案件的侦破,其意义不再是能否破案的本身,它已成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1号案件发生在10时许,现场位于龙丰办事处办公楼的卫生间内,案犯作案时从容不迫,作案后扬长而去;2号案件发生在8时许,现场在受害者住宅楼的单车房内,而当时楼梯间应有上班人员流动,楼下农贸市场更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案犯如此选择时间、地点作案,同样表明其胆大妄为,气焰嚣张。两宗案件时间相距不到5个月,被杀者一个为办公室主任,一个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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