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连体人的法律人格及其权利冲突协调
作者姓名:
杨立新
张莉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
连体人属于民事主体中自然人的范畴。凡是具有独立人脑、具有独立的意志以及确定为一定的社会角色的连体人个体,都应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他们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以监护制度予以补正。他们的出生权、分离权在行使过程中会发生权利冲突,需要法律进行协调。
关 键 词:
连体人
法律人格
独立地位
出生权
分离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