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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浅谈我国隔代探视权的完善
作者姓名:
刘萍
作者单位:
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
摘 要:
一、导言案例1:2009年8月.某法院判决林某与张某离婚.十个月大的婚生子由妻子张某抚养.林某每月探望孩子两次.于每月第一、三周的星期口下午三点至同日下午六点前到张某家探望孩子(直至十八周岁)。林某与父母一起居住.离婚前孩子一直由其父母抚养.张某与公婆,以及双方父母的矛盾均很深。
关 键 词:
探视权
2009年
法院判决
张某
孩子
父母
抚养
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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