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研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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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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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所有罪名中唯一一个最高刑为拘役的罪名,也是刑法所有罪名中唯一一个不能适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的罪名。因此,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适用方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增加至四种,即醉酒驾驶、飙车驾驶、超员超速驾驶以及违规运输危化物品驾驶。鉴于醉酒驾驶与其他三种行为在行为方式、入罪标准和人身约束紧急性上存在不同,其危险驾驶罪的强制措施适用应当采用严格的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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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驾驶 拘留 取保候审 速裁程序 |
Research on the Compulsory Measures Applied to Dangerous Driving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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