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行政法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强度
摘    要: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强度的完善,是确保司法权和行政权各自发挥职能的主要途径。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在审查不确定法律概念时,既没有明确具体的成文法依据,又无适当的理论加以指引,从而造成司法审查的制度瑕疵和实践问题。因此,完善我国行政法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强度,应确立严格审查标准兼合理性审查标准的灵活审查体系,同时,为了避免合理性审查标准的漏洞,增强其科学性,在司法审查时还应辅之以案例指导制度,进行包括案例指导制度在内的整个制度体系的统筹设计,以推动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协调共进。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