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进入21世纪后,基于我国深入推进农村反贫困的现实需要,适应国际反贫困发展的新趋势,我国政府对农村贫困治理目标进行了重塑和优化,具体体现在贫困治理目标的内容、效能及人群三个维度上,从而对政府贫困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建构要求。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根据上述目标进行了一定的建构和提升贫困治理能力的尝试,但现实中还面临着制度保障、财政支持、专业化及整合化治理贫困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走出上述困境的基本路径是,提升政府法制化治理贫困的能力,形成新型贫困者参与治理贫困策略,系统地建构和提升政府以资源整合治理贫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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