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看守所作为特殊的监管场所,兼具监狱的行刑改造功能和看守所的羁押看管功能。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多为未决犯,正处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少部分为已决留所服刑罪犯。未决犯在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驱使下,思想波动大,情绪极不稳定,为逃避惩处,减轻罪责,他们不惜担风险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传递信息串供、翻供、翻证,导致看守所跑风漏气。看守所内的跑风漏气问题,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监管秩序,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威胁监所安全。必须从加强监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几类人员的管控等方面,对之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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