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条件的分析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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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家宁,李颖.刑事拘留条件的分析与重构[J].中国刑事警察,2006(2):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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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家宁 李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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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刑警学院,中国刑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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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拘留条件的现状与缺憾通常认为,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一种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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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拘留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人身自由 紧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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