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的规范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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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卯俊民.试论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的规范与完善[J].法律适用,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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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卯俊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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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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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作为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特点在于,它是划分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总体上的分工,并不直接涉及某一具体法院。〔1〕本文试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对级别管辖制度加以探讨,并对现行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予以剖析,希望就规范与完善我国的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提出自己的管窥之见。一、级别管辖制度的运行状况(一)级别管辖的现行规定由于级别管辖确立的重要性,我国现行法律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8条、19条、20条和21条分别确立了我国级别管辖的基本原则:民事一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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