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反腐“零容忍”不归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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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长林.让反腐“零容忍”不归零的思考[J].重庆行政,2016(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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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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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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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实施"零容忍"反腐败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思路、监督执纪新格局和反腐倡廉新成效的科学总结,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零容忍"作为反腐理念恪守了"100-1=0"定律,它告诉我们,对腐败宽容放纵1次,就会让99次的惩治效果归于零。"零容忍",贵在"零"字,也难在"零"字。当前,如何真正实现对贪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反腐"零容忍"不归"零",值得进一步探讨。一、"零容忍"理念是将反腐推向深入的必然选择(一)"零容忍"理念是廉洁国家和地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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