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胡锦涛同志2003年7月1日在全国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这一重要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把我们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它由事物的内在矛盾构成,是事物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也是这一事物必然具有并与其它事物区别开来的属性。胡锦涛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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