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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骗罪中处分行为的内涵
作者姓名:蒋铃
作者单位:第二炮兵工程大学讲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
摘    要:刑法上的处分行为不要求达到民法上的处分行为和转移占有的程度,而是只要有财物持有的转移就够了。认为处分行为要求转移财物所有权的见解,缘于将刑法上的处分行为等同于民法上的处分行为的误区,使得凡是以借用为理由的诈骗行为都成为盗窃罪或者侵占罪;认为处分行为要求转移财物占有的见解,不仅难以解释犯罪的着手问题,混淆犯罪成立与既遂的关系、"处分行为"与"占有转移"的功能,而且有违背责任主义之嫌。

关 键 词:诈骗罪  处分行为  处分意思  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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