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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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提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一、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12%左右"的规定,我国55个少数民族,应选代表360人左右。二、对民族比较多、人口比较少的辽宁、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共增加35个代表名额;对人口特少的35个少数民族各分配1个代表名额,保证了全国每个少数民族至少有1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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