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人格主义的检讨与革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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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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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市4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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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人格主义的思想发源于刑法主观主义阵营,经过刑法客观主义阵营的批判与吸收,在当代演化成人格刑法学等理论成果。并成为折衷主义的重要产物。发展中的刑法人格主义应当遵循法治的基本精神,谨慎地对待人身危险性问题,决不能抛弃行为这一基本概念而陷入主观主义的危险境地。西方国家将人格因素渗透到刑事立法的事实,暗合了我国刑法学理论的发展趋势,有必要科学地对待人格因素在定罪机制中作用的发挥,并在量刑和行刑过程中及时推广人格调查制度和人格矫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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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人格主义 人格刑法学 人身危险性 人格调查 人格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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