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法”之概念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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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小丹,龚雪. “经济刑法”之概念与重构[J].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8, 0(5): 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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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小丹 龚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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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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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营造良好经济环境、有效打击经济犯罪,明确"经济刑法"之概念尤为必要。"经济刑法"之概念是研究经济刑法的前提和最基本的问题。从该概念诞生起,中外学者对该概念界定不一,其涵摄范围难以确定。经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和市场经济中的公共利益。为实现经济主体自由,经济刑法应遵行谦抑性原则。为充分实现市场经济中的公共利益,经济刑法应公平对待市场主体。从经济刑法的调整范围来看,应审慎确定经济犯罪的范畴,考虑经济犯罪的多变性与复杂性,并明确区分经济犯罪与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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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刑法 概念重构 经济犯罪 超个人法益 |
The Concep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Economic Crimi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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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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