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普遍意志”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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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禹辉.解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普遍意志”概念[J].金陵法律评论,2022(0):133-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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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禹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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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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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遍意志”(volontégénérale),是卢梭政治与法律思想中长期充满争议的概念。当今中文学界对该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译法,但“普遍意志”的译法更为准确。在概念史上,普遍意志并非卢梭首创,但卢梭却赋予了该词全新的含义。对“自由”的过分关注划清了卢梭与其他社会契约论者的界限。普遍意志的基本内容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公共利益,但人们无法仅根据个人利益汇合成公共利益,还需要借助理性与宗教的帮助形成普遍意志。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要求结合者们交出“一切权利”,这种说法可能并不符合卢梭的原意。虽然普遍意志的形而上学性导致它不能直接在现实国家中实现,但它可以作为一种完善现实国家的理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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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卢梭 《社会契约论》 普遍意志 公共利益 形而上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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