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民事判决理由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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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子佳.简论我国民事判决理由的效力[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5(2):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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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子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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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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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立法对判决理由效力未作明确规定,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也一直存有争议。出于对当事人程序保障及促进诉讼经济之考虑,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关立法及学说,并结合我国现有规定,"二元结构"应运产生,即区分判决理由中的事项,对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争议和法院认真审理的主要争点事项赋以争点效,当事人不得提出相反主张,法院也不得为相反判断;而对其它事项赋以相对免证的效力,无须举证,但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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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决理由 预决事实 争点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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