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拓宽法纪检察案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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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景华,王平.怎样拓宽法纪检察案源[J].中国检察官,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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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景华 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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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魏景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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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加强宣传,扩大知名度。一方面,是对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管辖范围的宣传,以宣传“检务公开”的形式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是对已经查办终结的典型案例的宣传,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宣传典型案例。 第二,设立专门的法纪案件举报电话。检察机关可以以地级市为单位设立专门的机构对举报电话进行管理,对于收到的线索分门别类,移送主管部门查办,并对其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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