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扒窃)案件中手机SIM卡卡内话费是否应计入盗窃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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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国东,黄敏.盗窃(扒窃)案件中手机SIM卡卡内话费是否应计入盗窃数额[J].中国检察官,2005(4):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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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国东 黄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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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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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 案件一:犯罪嫌疑人艾某于2004年11月25下午4时许,在上海市市国定路、政民路路口处,盗窃被害人沈某某诺基亚8250型手机一部.该手机经估价价值人民币780(含SIM卡),卡内话费余额为人民币40余元,共计人民币820元.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盗窃(扒窃)罪,向检察机关报捕及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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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盗窃数额 SIM卡 手机 话费 案件 2004年11月 犯罪嫌疑人 卡卡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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