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负责——记孝感市人大代表黄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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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永华.对人民负责——记孝感市人大代表黄世华[J].楚天主人,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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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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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来,他怀着对人民负责的一片赤诚,尽职尽责,先后被孝感市、安陆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大代表。他带领的安陆法院连续5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最佳人民法院”称号。他个人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只要是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黄世华总是义不容辞,积极作为。”这是人们对黄世华的评价。 2000年元月孝感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针对府河主要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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