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育保障的立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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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盛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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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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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生育保障,是指在承认并尊重生育价值及其社会意义的前提下,在一国范围内对生育行为实行宏观指导和综合保护,以保持人口再生产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证国家的昌盛和民族的兴旺发达。由此可见,生育保障立法必须而且只能以两种生产协调发展的理论为基础,根据本国的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确立其立法原则,否则,难以建立真正意义的生育保障制度。同时,由于生育的主要承担者是妇女,因此生育保障立法主要表现为对妇女的生育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护。中国在正确确立其生育保障的立法原则,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探索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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