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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引用本文:刘书鹤,李其文.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J]. 中国司法, 2005, 0(8): 51-54
作者姓名:刘书鹤  李其文
作者单位:1.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山东济南,250000
2. 山西省晋中市司法局,山西晋中,030600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因此,每一个部门、机构乃至社会成员,都应根据自己的地位,认清自己的责任,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处于何等地位,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自然成为一个十分现实的重大课题。早在1984年邓小平就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①。江泽民也曾经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②,也主要是讲农村稳定的重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人口结构…

关 键 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农村  和谐社会  中国  人民调解组织  刑释解教人员  法律援助

The Status and Role of 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at the Local Level in Construct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in Rural Areas
Liu shuhe,Li Qiwen. The Status and Role of the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at the Local Level in Construct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in Rural Areas[J]. Justice of China, 2005, 0(8): 51-54
Authors:Liu shuhe  Li Qiwe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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