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审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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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森,曹俊.试论我国审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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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森 曹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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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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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级制度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内容。基于民事诉讼本身的特点、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应当是多层次的,即以两审终审制为基础,以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为其必要的补充。换句话说,将有条件的一审终审制和三审终审制与基本的两审终审制相结合共同构成我国的审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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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级制度 一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 三审终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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