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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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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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青政办〔2007〕6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药品作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保护健康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其安全性已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2006年以来,国内药品市场接连发生“齐二药”假药事件和安徽华源药业“欣弗”药品不良事件,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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